《兰考县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解 读
  2021-05-28                   点击数:2300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保障群众权益、规范行政行为的有效手段。兰考县人民政府发布《兰考县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了4项任务,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一、县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方案》明确,除实行垂直领导或以中央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海关、金融、税务等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兰考县人民政府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要求,由本级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本级政府派出机关、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自2021年1月1日起,县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县政府各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方案》提出,县政府要在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的基础上,研究修订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做好事实和证据的调查核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把依法调解的理念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推动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推动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

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数字化。依托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网上申请、办理、审批、查询及送达等功能。推行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建立行政复议案件数据库和电子档案,做到实时更新、及时上报、数据共享。通过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活动,保障行政复议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四、依法处理失职渎职等违法行政行为

《方案》明确,复议机关应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在案件审理中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严格审查标准,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加强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审查,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纠正违反法定权限或违反上位法,以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建立行政复议监督履行机制,对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调解书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转送、移交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依法处理失职渎职等违法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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