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评选?对创业优秀项目有什么好处呢?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35号)精神,以起到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示范、树立标杆的积极作用。
开展每年评选一批返乡农民工创业省级示范项目,根据其项目前景、带动就业等情况,给予一次性奖补2—15万元。每年评选一批大众创业扶持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资助。被评为县级优秀项目的,给予2-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示范项目的申报条件是什么呢?
示范项目的申报因创业项目众多,门类不同。所以各个门类的申报条件也不相同,但是都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法定代表人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及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
2.经营主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3.有比较完善的发展计划书,符合当地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
4.申报项目要符合规划、环保、土地、城乡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愿意为其他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创业实习。
5.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人以上(含15人)或吸纳农村劳动力人数占员工总数的60%以上。带动贫困家庭成员创业和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项目优先。
申请评选示范项目什么程序呢?
1、每年根据省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领导小组和县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领导小组公布的评选时间进行申报和评选。
2、申报的各类经营主体向所在县级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3、县级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确认所报材料真实,经审核后汇总上报到省辖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省辖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市、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